这不是任何人的错
www.china77.com.cn 发布时间:2007-11-05 长久健康网
在我开始我对同性恋的评论之前,我希望首先声明:我不是同性恋。据我所知,大多人都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倾向,而这样的倾向一般会伴随着自恋心态。
我在看过Sohu同志主题的反方辩词后,认为这样的想法并不合理。我并非完全否认其观点,但是我想这些人应该从另外的方法考虑同一件事物。比如我记得有个网有发表的意见称“同性恋是社会的败类,是爱滋病的传染源、传播途径”。我认为这是一种很不公平的说法。对于那些自称正常人的人也有很多身染性病的,为什么却没有遭到社会的攻击?如果这么说,身染爱滋病的人都是社会败类,应该人道销毁?
有另外一位网友,认为易精所说阴阳调合,自成道也。可是你又有什么权利防碍他人的思想意识,给别人施加心理压力?你难道没好好看过易精所讲?其中有一段,其意大概为:所有的事情都是有相对性的,阴阳也是一件事情的不同角度看法。在一个所谓的正常人眼中,他或她认为同性恋可耻,但是你从一个“同志”的角度来看,这并不特殊或奇怪。而且,就我个人认为,一对同性恋人如果真的相爱(不排除同性恋也有类似嫖客,只求一夜风流的人),会比一对异性恋人相爱更深。因为,他(她)们为了和对方保持恋人关系,会经过大多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和坎坷。社会上有多少人能真正了解他(她)们呢?大多数还是抱排斥和消极态度的。
不说别人,就说中国自己的皇帝也曾有过“断袖之癖”一典故呀。国外这样的事情早就开放了。为什么?因为大多人接受了。你就是不接受?没办法,那是别人的私(性)生活,你不会什么都想管吧?他(她)们互相爱慕,没杀人,没放火,没吸毒,没赌博,有什么错?如果连这样的私生活都不能有,连这样一点自己的空间都不能有,那人权何在?如果这些人都不能被社会容忍,都要动用法律或武力来镇压,那为什么不多投点精力在政治腐败、行事案件或别的什么呢?
我记得早在90年初,香港卫星电视就曾经有过这样的节目。一些心理专家和一些同性恋者坐在一起讨论。当主持人问他(她)们当初为什么不选择马赛克其面时,他(她)们的回答很另我钦佩。他(她)们说:“我们就是同性恋,没有做错事,也不是没脸见人。”很好,我就是这么想。我不鼓励同性恋,但是我也不排斥。那是别人的个人喜好,不应该去干涉,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干涉。
我由于刚刚看过专题上的文章,所以心情比较激动。言语如有过激也只能请网友原谅。总之从我个人来讲,我能接受这种心态,而且我并不坚决反对这样的人做我朋友。但是我还是要要声明,我并非同性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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